秦 始 皇(前 259 ∼ 前 210 ),中 國 統 一 的 秦 王 朝 的 開 國 皇 帝。 嬴 姓, 名 政。 秦 庄 襄 王 之 子。 13 歲 即 王 位, 39 歲 稱 帝。 戰 國 末 年, 秦 國 實 力 最 強,已 具 備 統 一 東 方 六 國 的 條 件。秦 王 政 初 即 位 時,國 政 為 相 國 呂 不 韋 所 把 持。公 元 前 238 年,他 親 理 國 事,免 除 呂 不 韋 的 相 職, 并 任 用 尉 繚、李 斯 等 人。自 公 元 前 230 年 至 前 221 年,先 后 滅 韓、 魏、 楚、 燕、 趙、 齊 六 國,終 于 建 立 了 中 國 歷 史 上 第 一 個 統 一 的、多 民 族 的、專 制 主 義 中 央 集 權 制 國 家 -- 秦 朝。 秦 王 政 創 立 了 “皇 帝” 的 尊 號,自 稱 始 皇 帝,宣 布 子 孫 稱 二 世、 三 世, 以 至 萬 世, 代 代 承 襲。 隨 后,他 在 全 國 范 圍 內 廢 除 分 封 制,代 以 郡 縣 制﹔ 在 皇 帝 的 直 接 控 制 下,建 立 自 中 央 直 至 郡 縣 的 一 整 套 官 僚 機 構。 以 秦 國 原 有 的 法 律 令 為 基 礎,吸 收 六 國 法 律 的 某 些 條 文, 制 定 和 頒 行 統 一 的 法 律。 將 原 六 國 貴 族 豪 富 遷 至 關 中、 巴 蜀,以 防 止 他 們 的 分 裂 復 辟 活 動。 又 明 令 禁 止 民 間 收 藏 武 器, 銷 毀 沒 收 得 來 的 武 器, 鑄 造 12 個 金 人。 在 經 濟 上 推 行 重 農 抑 商 政 策,扶 植 封 建 土 地 私 有 制 的 發 展。 始 皇 三 十 一 年 (前 216) 下 令 占 有 土 地 的 地 主 和 自 耕 農 只 要 向 政 府 申 報 土 地 數 額, 交 納 賦 稅, 其 土 地 所 有 權 就 得 到 政 府 的 承 認 和 保 護,并 以 商 鞅 所 制 定 的 度 量 衡 為 標 准 統 一 全 國 的 度 量 衡 制 度。統 一 全 國 幣 制。 為 發 展 全 國 水 陸 交 通,又 實 行 “車 同 軌”, 修 建 由 咸 陽 通 向 燕 齊 和 吳 楚 地 區 的 馳 道, 以 及 由 咸 陽 經 云 陽 (今 陝 西 淳 化 西 北) 直 達 九 原 (今 內 蒙 古 包 頭 西) 的 直 道﹔ 在 西 南 地 區 修 筑 了“五 尺 道”,開 鑿 溝 通 湘 江 和 漓 江 的 靈 渠。 |